关于组织部分中学生参加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初中: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赣教基字[2010]8号)及赣州市教学研究室《关于组织部分中学生参加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赣市教研室[2010]61号)文件精神,省教研室将组织全省部分中学生参加由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举办的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我室决定组织全市部分中学生参加,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贯彻素质教育精神,推进英语课程改革进程,落实教育部关于外语测试与评估的改革的指示,激发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中学英语教学改革。
二、参赛对象
1.全市各中学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对英语学习有兴趣的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2.严禁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违背学生的意愿,强行要求学生参赛。不允许举办任何形式的竞赛培训班、辅导班。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初赛于2010年11月14日9:00—11:00(星期日)举行,50人以上报名参赛的按学校设考点(每个考场为30人)。初赛试题由全国统一命制,试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初赛评卷:各校统一评卷。根据初赛成绩,按2%的人数比例确定参加决赛的学生,不得突破,并于2010年11月17日前将各年级决赛人数与决赛名单上报教研室。
3.决赛:决赛于2010年12月12日9:00—11:00(星期日)举行。以设区市设考点(每个考场30人)。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试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4.决赛评卷:全省统一评卷。根据决赛成绩确定各等级奖名单,并上报省教育厅和全国竞赛组委会。
5.决赛成绩查询:
决赛成绩可在省教研室外语科查询,成绩于决赛四周内在省教研室网上公布。
四、奖励
1.本次竞赛初、高中各个年级各设团体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 本次竞赛的获奖证书(包括教师指导奖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并加盖江西省教育厅竞赛专用章,省级奖加盖省教研室公章。
3.赣州市教研室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另设市级奖项并颁发证书。
4.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2011年暑期举办全国中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2010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一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夏令营期间举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英语辩论赛。其中优秀者将组成中国中学生代表团参加2012年7月暑假在英国举办的国际中学生英语夏令营和国际中学生英语演讲赛、国际中学生辩论赛等活动。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20日—25日各参赛学校向教研室汇总报名人数;(联系人:涂泽锋, 电话:13607973170,电子邮箱:jxrjjys@163.com), 9月25日报名截止。
2.报名费
①学生自愿报名参赛。报名费每生8元,由学校统一交纳,其中上交赣州市教研室用于初、决赛试卷的印制、听力磁带制作及寄送费、初赛试卷发送、决赛考场费用、决赛试卷发送、决赛评卷等费用共计4元, 2.5元留各设考点学校(用于初赛监考、阅卷、考场及考场布置等费用)。1.5元用于全市集中考点初赛、决赛监考、评卷、考场及考场布置等费用。各校要严格加强经费管理,任何人不准借竞赛之机牟取私利。
②参加决赛的学生不再收取报名费。
③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瑞金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0年9月19日
附件:上报决赛表格格式:(请用EXCELE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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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学生名 |
性别 |
年级 |
学校全称 |
指导老师 |
初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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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李 聪 |
男 |
高三 |
X市X县 第X中学 |
刘婄明 |
129 |